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绍兴市本级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3 11: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字号:[ ]
分享:

2019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局进行了绍兴市本级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绍市审调报〔2019〕24号)。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纲,纵深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力夯实公共数据资源基础,积极打造“掌上办公之市”“掌上办事之市”,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局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城市大脑建设推进速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2019年5月盛阅春市长赴市大数据局调研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我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启动城市大脑建设工作,明确了城市大脑城市体征分析平台、平安、交通、古城保护、无废城市、互联网+监管+信用等重点应用场景。二是城市大脑建设列入“十四五”前期重大课题调研课题,启动城市大脑总体规划编制,2019年底前完成调研课题、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积极依托阿里公司、智慧城市研究院等国内知名的信息化领域技术公司、本地智库,开展战略合作。2019年我局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城市大脑顶层设计、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城市生命体征展示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并与智慧城市研究院、智慧城市集团、阿里公司组建城市大脑建设工作专班,并赴各区、县(市),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名城办等智慧应用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掌握城市大脑建设基础和应用需求。

(二)关于部门信息化资金2019年度预算数据指标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

一是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绍兴市市级电子政务项目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绍数发[2019]10号),明确了项目预审管理范围、原则、机构和流程,从项目预审管理向项目审查、建设、绩效评价全流程管理转变。二是在原有信息化项目预审系统基础上,迭代升级构建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受理、在线流转、全程留痕,全流程可追溯。三是建立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历史项目台账,梳理了自2011开展电子政务预审工作以来,所有电子政务和信息化项目预审清单,分年度、分部门、分领域梳理建立全市信息化项目库,实现项目新建、升级、改造、运维全链条管理,功能相近、类型相似、数据相关的项目在线比对。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在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方面。

一是出台了2019-2022年全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按照省市统分结合的要求,明确指标体系、总体架构、本地应用体系、统筹区(县、市)等内容。二是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暨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工作会议。三是建立健全督查通报机制,实行“周分析、月通报、季督查、年考评”。

(二)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市预审办根据《绍兴市市级电子政务项目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绍数发[2019]10号)规定,建立“统筹协同”申报机制、“二审三评”审议机制,将项目按重要性、必要性、紧急性划分为5类7档,建立项目建设优先级清单。2019年梳理了重点建设项目30个,整合项目50个,对接“浙里办”“浙政钉”项目30个,压减不合理项目20个,占申请财政资金的6%。

(三)在加快项目任务落实实施方面。

一是将省政府数字化转型“8+13”21个重大项目的建设、应用工作列入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二是以诸暨市试点全省“互联网+监管”工作为契机,率先在全市层面推广应用,实现市县全覆盖、人员全培训、执法全应用。三是结合全市各地实际,积极推进“浙里办”等3个省级试点任务落地应用,大力推进全市16个市级创新试点,新增国家级试点2个、全省试点4个。



2019年12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