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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21-07-12 12: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大数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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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数字化改革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1+5+2”工作体系的要求,奋力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有效支撑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全领域改革。以“场景化”“一件事”协同应用为重点,积极建设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努力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的“绍兴样板”。

主要工作目标是:

---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以多业务协同项目建设为重点,建成并推广全市特色应用20个以上,全省“观星台”项目10个以上,争创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项目1个以上。

---深化国家级电子证照应用试点成效。全面推广“越行证”平台,进一步拓展应用业务场景,实现线上线下“10+10”应用,即线下10个“亮证”应用场景、线上10个证照到期提醒。

---组织实施网上办事服务满意度提升工程。迭代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深化政务服务2.0改革,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率达到100%、网上受理率达80%以上;“浙政钉”2.0人员激活率达100%,用户活跃率达6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网办率达100%。

---创新应用绍兴市“城市大脑”平台。按照全市“一朵云”要求,推进城市大脑各区县(市)分平台建设,推动城市大脑应用全面向基层延伸,建成智慧应用20个以上,市域治理现代化驾驶舱10个以上。

---大力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工程。全面推进“数林城市”建设,举办绍兴市第三届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发布《绍兴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全年数据治理率达到80%;新增共享接口100个以上;实现公共数据全领域开放,新增开放数据集100个以上,新增开放接口100个以上。

---按要求完成912工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1、明确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按照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七大体系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全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和数据治理等工作的统筹管理。

2、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评价体系。根据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业务应用成熟度、应用支撑整合度、公共数据共享度、基础设施融合度等维度设定评价指标,对各区、县(市)以及市级各部门实行“周亮晒、月评价、年考核”,按排名得分作为岗位目标赋分依据,持续推动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

3、深化国家电子证照试点业务场景使用。全面推广“越行证”平台,进一步拓展应用业务场景,实现线上线下“10+10”应用,即线下10个“亮证”应用场景、线上10个证照到期提醒。线下重点围绕交通、文旅、住宿等便民服务领域深化“越行证”在各场景上的使用,拓宽使用范围,提升用户量,推出网吧上网、邮寄快递、图书借阅、企业招工、景区门票、散装汽油销售、瓶装燃气销售、无证住宿切实方便群众的应用。同时,优化证照使用体验,在线推出身份证、驾驶证换证、居住证、行驶证(年检提醒)等证的到期提醒服务。

二、积极运用改革成果,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

4、优化政务服务2.0使用体验。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两个80%”的目标。围绕事项标准化程度、服务效能、办事体验、办件归集数量质量及时性等方面做好政务服务2.0相关工作,重点聚焦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6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比例达到100%,全市依申请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率达到80%。

5、持续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事项梳理,推动部门办事、政策协调、审批协同、要素保障、考核督察、材料报送等在线办理全覆盖,力争实现适宜网办的非涉密事项100%网办。优化运行流程,进一步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优化办理流程,力争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实现国土空间规划、部门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等机关内部“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6、全力推广浙政钉2.0平台。“浙政钉”2.0人员激活率达到100%,用户活跃率达到60%以上。着力推进政务协同应用整合,鼓励部门上架优秀应用,提高应用点击量,鼓励跨层级,跨部门应用的整合开发。下架无人使用的“僵尸应用”,提高浙政钉应用的整体质量。

三、全面拓展城市大脑应用,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7、健全城市大脑平台架构。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在中枢系统融合应用,使城市大脑中枢系统成为新技术的集成创新平台。在建成基于全市统一架构的计算能力、数据资源整合能力、算法服务能力、物联感知汇聚能力和网络安全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然语言处理、视觉计算、机器学习、智能算法、视频分析等智能化支撑服务。加快市级部门统一部署的垂直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场景共建共享和复制推广,使城市大脑应用全面向基层延伸。

8、提升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大脑通用平台,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顶层架构,进一步推进数据归集、共享,提升数据质量,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BI报表等基础服务,建立满足大规模数据存储和并发计算,满足各类复杂的、更高层次、更精准的智慧应用数据服务优化的智能数据体系。立足惠企、惠民和基层治理,深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协同治理场景应用支撑,拓展应用领域和服务范围,全面支撑城市治理智能化。结合我市“双城计、两业经、活力城”城市特征指标,全面完成市级部门,区、县(市)等多层级数字驾驶舱。

9、协同推进城市大脑智慧应用。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依托城市大脑智能中枢、统一数据中心和统一指挥调度中心,创建一批场景化多业务协同治理应用。迭代升级“无废城市”信息化、“古城保护”数字孪生城市、“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化系统,重点推进“两客一危一重”精准管控、机构编制智慧化系统、数字交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等应用。全面建成活力指数、应急综合指挥、平安综治、亚运等数字化赋能市域治理现代化十大驾驶舱。

四、不断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数据开放水平。

10、完善数据治理体系。依托市公共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等6大主题库;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一致性、唯一性和关联性等,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数据质量治理工作;按照全省公共数据平台2.0规划,改造升级市级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落实“数据高铁”“数据回家”等项目,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应用提供支撑。

11、加大数据开放力度。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分权限分层级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以城市管理、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动“可利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举办绍兴市第三届开放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鼓励支持个人和企业利用绍兴市公共数据平台进行深入挖掘和大数据综合分析。

12、探索数据产权交易。积极探索公共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探索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规则,引导设立数据交易机构,加强数据产权保护,鼓励形成有序的数据与数据价值交易规则;加强与企业合作,促进政府、社会数据有效融合。

五、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3、加强信息化项目管控。严格实行《绍兴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绍数发[2020]39号),强化电子政务项目统筹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管理机制,迭代升级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实现在线受理、在线流转、全程留痕,全流程可追溯。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编制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全周期管理工作走在前列。

14、加强公共资源统筹。根据省大数据局全省“一朵云”建设规范,建立全市多云管控平台,落实全市一朵云规范,并与省级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继续推进政府部门信息系统上云工作,落实新建系统一律上云,已建系统逐步上云工作。加强部门云资源使用率的监管和考核工作,开展不少于两次云资源使用率专项检查分析工作。根据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开展不少于一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继续完善IPv6及重要部门备网网络建设。完善雪亮工程联网运行监测、一机一档和视频资源共享系统,实现公共安全视频资源状态清洗、信息完整、权限可控、资源共享。

15、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应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对全域系统进行实时安全监察,及时阻止非法入侵和恶意代码防范;并且应用其它安全工具进行不定期的系统性扫描,确保信息系统的日常安全运行。在新建应用系统验收前,进行安全等保测评,确保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等保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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