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数据系统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综合评价工作例会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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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市数字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加快实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提升进位,8月1日,市大数据局召开全市大数据系统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综合评价工作例会,市大数据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市)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市大数据局总工程师包自毅主持。 会上,市局规划应用处、资源管理处做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综合评价培训,各区、县(市)大数据中心围绕考核指标,分析问题短板、交流提升举措与建议。 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大数据局局长孙彦作总结讲话。孙局长指出,全市大数据系统要清醒认识局面形势,深度查找平台建设的问题短板。作为平台牵头部门,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提升平台建设水平和考核评价成绩。 一是要明晰方向,准确把握平台建设目标重点。 既要把握平台核心要义,又要紧盯重要成果清单。积极争取、主动对接,力争在全省数字化改革“最系列”成果评选和重大应用复制推广中取得佳绩,展示“绍兴风景”。 二是要借势借力,优化平台建设生态环境。 优化平台建设生态环境。依托《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贯,明晰职责、完善队伍,转变职能,提升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牵引力。同时积极探索与市场利益链接点,激发企业参与动力和创新潜力,依托企业资本力量,扩大大数据发展管理队伍,提升大数据行业发展水平。 三是要同频共振,协同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协同提升平台建设水平。要加强与省局对接联系,建立局领导牵头、处(科)室负责人跟进、全员协同的常态化对接机制,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积极承接省级各类试点,先行先试、主动探索,以试点建设撬动工作全面推进。同时,要强化全市“一盘棋”理念,深化市与县、县与县协同合作,凝心聚力实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争先进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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